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20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村道晒麦酿事故 法院调解明权责

日期:08-14
字号:
版面:第4版:法律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村道晒麦酿事故 法院调解明权责

版次:4  2025年08月14日

本报讯(通讯员 李艳平)立秋过后,秋收的脚步逐渐临近。部分农户为抢农时晾晒新收农作物,将村口水泥路当成 “晒场”,却不知此举暗藏诸多安全隐患。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公路晒麦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公众敲响交通安全警钟。

6月4日16时50分许,原告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固镇县某村路段时,车辆突然发生侧滑,失控后撞上路边隔离栏,导致车辆受损。原告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被告在道路上晾晒麦子,遂向被告提出赔偿要求,但遭到被告拒绝。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寻求法律解决。?

公路本是供车辆通行的公共设施,在公路上晾晒农作物存在极大安全风险。尤其是晾晒麦子,麦秆与路面的摩擦系数较低,极易导致车辆打滑;而且麦秆还可能缠绕在机动车的传动轴或排气管上,引发机械故障甚至火灾等更严重的事故。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调查认定,在这起事故中,原告在农村道路行驶时未控制好车速,且驾驶过程中未仔细观察周边环境,未尽到安全驾驶义务,自身存在主要过错,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在公路上晾晒麦子的行为妨碍了道路通行,负事故次要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妥善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以及情理人情等多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明晰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赔偿原告因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 500 元,这起纠纷得到一次性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也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法官提醒广大村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为图一时方便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不要因眼前的便利而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也要时刻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保持谨慎驾驶,遇到异常路况时及时采取安全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