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郑玉玲)“每天取个快递,轻松日入上千”“兼职拿包裹,日入上千,包吃包住包路费”。当求职者看到这样的招聘信息时往往都跃跃欲试,想拿下这份“高薪工作”。在如今的招聘市场,真的有这种“神仙工作”吗?日前,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三被告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通过该案,帮助大家看清此类骗局的真面目。
2024年10月初,被告人张某某指使被告人解某某、张某在合肥及周边地区,接收、转移装有被骗现金的包裹,由解某某负责取件、送件,张某负责开车、陪同,并指使二人于次日凌晨时分送至某运动公园。三人共转移现金包裹三次,涉案总金额16万余元。
2024年10月,解某某、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24年11月,被告人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解某某、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据三被告人不同的量刑情节,黄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对三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取几个包裹就能日入上千”的招聘广告,是诈骗分子的“糖衣炮弹”,包裹里装的现金,是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的被骗资金。犯罪分子通过“高薪诱惑”,吸引求职者为其转移现金包裹,以这种方式收取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是实施“线上诈骗+线下取钱”的网络诈骗新模式。法官在此提醒大家,为犯罪分子转移违法所得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若贪一时小利而成为犯罪分子转移违法所得的“黑手套”,会为自己的人生留下难以抹去的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