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欣然)7月23日,霍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某受贿案。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义发担任审判长,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颖出庭支持公诉,相关单位党员干部代表现场旁听,“沉浸式”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中,审判长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各环节衔接紧密、规范严谨,彰显司法公正。被告人黄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旁听党员干部表示,现场感受法律威严,今后将以案为鉴,筑牢纪律防线,坚守廉洁底线。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既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体现,也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践,以“关键少数”带头办案传递对职务犯罪“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据悉,霍山县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发挥庭审现场作为警示教育“活教材”的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净化政治生态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