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近年来,潜山市以“法治督察+”模式为抓手,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效。
法治督察+现场述法,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2021年以来全市16个乡镇、64个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按要求进行了现场述法,实现应述尽述。
法治督察+两院联动,形成法治建设合力。加大与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融合力度,先后建立府检联动、府院联动工作制度,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督察模式构建部门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格局。
法治督察+执法监督,强化法治建设举措。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及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聚焦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全市乡镇开展赋权工作督察调研,并形成报告向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汇报。(方维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