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签署的《中信合资转2024-01号资产包资产转让协议》,以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安徽慎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安徽Y12240051-15《债权转让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对安庆市沃特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其他相关协议、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其他相关法律文书项下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债权、担保权利、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债权、利息及罚息债权、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追索权等)已依法转让给安徽慎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与安徽慎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义务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其他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安徽慎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安徽慎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安徽慎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一日
安徽慎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旸 联系电话:18119668727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区跨境电商总部基地4号楼406A室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2024年8月23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各债务人应支付给安徽慎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及有关规定计算。
2、若各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附: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4年8月23日借款人全称币种本金余额(元)利息余额(元)担保人(含抵押、质押、保证方式等)或其他义务人 安庆市沃特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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