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8月1日起实施。相比现行《目录》,新版《目录》由原有的10大类132种职业病增加到12大类135种职业病。新增的2个职业病类别,分别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每个类别中分别新增1种职业病。
规范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行为
《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8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阶次。根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8月1日起施行,对政务数据共享管理体制、目录管理、共享使用、平台支撑、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部署。政务数据,是指政府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各类数据,但不包括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数据;政务数据共享,是指政府部门因依法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府部门的政务数据或者为其他政府部门提供政务数据的行为。
加强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的核心目标,即通过系统监测可能影响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分析研判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新规重点监测五大类风险物质,包括:易被非法添加且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儿童、孕妇等重点人群存在健康威胁的成分;原料、包装材料及生产、储运环节可能引入的风险物质;与标准制修订相关的项目;其他需重点关注的潜在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