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沈静)以售卖某乐园VIP门票为由,张某骗取他人钱财近5万元。6月26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张某因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张某原本从事某乐园VIP票务工作,后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陷入困境。2024年4月至7月,徐某等4名被害人通过微信联系张某,委托他帮忙购买某乐园VIP门票。张某收到购票款后,却玩起了失踪,对被害人的消息不予回复。即便偶尔回应,也只是为被害人购买普通门票,而将骗得的共计49820元钱款,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和个人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接受处罚,并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看似便捷的‘内部渠道’,可能隐藏着骗局。”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应通过正规渠道购票,切勿轻信网上个人售卖的门票信息,避免在社交平台与陌生人进行私下交易,防止上当受骗,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