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桂千屹(监护人桂斌):
贵方系安庆市新开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股东,2025年5月15日我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经决议公司股东出资期限调整为2025年7月1日。贵方作为我公司股东持有我公司7.5%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金为75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贵方应于2025 年7月1日之前完成实缴出资。
截至公告之日,出资期限已届满,贵方仍有750万元出资款未实缴到位,贵方尚未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为此,特公告贵方如下:
贵方应于2025年10月1日前将未出资金额750万元全部缴付至我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新开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望江县支行
账号:223015563351000002
如贵方在上述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实缴全部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贵方将丧失未实缴出资部分所对应的股权。
联系人:朱日华 联系电话:13805561149
特此公告!
安庆市新开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