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席婧雯 夏婷)为以真实案例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7月9日上午,宣城市人民检察院、郎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旁听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庭审。
本案中,被告人为提高公司产量,将不符合生产安全标准的车间改作生产用途,且在明知贴板与刷胶工序不能同时操作的情况下,为缩短工期,仍强令工人在同一车间内交叉作业,最终引发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事故成因、责任认定及法律适用充分举证论证,指出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发表公诉意见后,公诉人结合案件开展法庭教育,彰显检察机关严惩安全生产犯罪的坚定态度。
观摩人员全程亲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直观感受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内涵。
此次庭审观摩既是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更是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再警示、再压实。安全生产关乎经济发展与家庭幸福,检察机关通过以案释法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的治理格局,为安全生产筑牢司法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