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版次:3 2025年07月08日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25年1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551-65675373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D座45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