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玉洁)6月27日,池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通过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远程线上平台,观摩东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刘某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一案,并在庭后召开专题评议会,通过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进一步在干警心中树牢清正廉洁、司法为民理念。
此次庭审观摩采取“线上+随机”模式,随机抽取案件,全程远程线上参与,既避免了“预设式”观摩庭审的形式主义弊端,又有效减轻基层法院接待负担。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对犯罪构成、量刑情节充分展开论证,有力回应了辩护人的观点。检察干警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全程观摩,目睹被告人从“身居要职”到沦为“阶下囚”的全过程,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
庭审结束后,市检察院立即组织召开庭后评议会。参会人员围绕公诉人庭审表现、法律适用、证据审查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既肯定了公诉人庭前充分准备,庭审过程顺畅的优点,也针对讯问策略、举证质证等问题提出相应改进意见。
据悉,此次随机听庭评议活动是落实“三促三提升”行动的具体举措,旨在通过“以观促学、以评促改”,推动检察干警提升出庭实战能力和规范化办案水平。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动警示教育与听庭评议活动同频共振,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高效务实的干事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切实提升新时代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筑牢队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