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充分发扬和运用“勤查控、勤找寻、勤联系”的“勤”字诀,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6万余元,有效保障了园区企业的胜诉权益。
原告黄山市某塑胶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购买原材料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河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黄山市某塑胶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36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河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黄山市某塑胶有限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控并采取相应的查冻措施。经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企业的公司账户虽有存款,但系轮候冻结,执行款无法执行到位,这让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未气馁,充分运用“勤”字诀,加大执行力度,力求案件得到实质性突破。
勤查控。执行法官自该案立案执行之日起每15日就手动提起网络查控一次,经过多轮网络查控,对账户余额变动及冻结情况进行前后对比,发现该公司账户后续有大额入账。
勤找寻。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企业信息和财产线索,执行法官通过智慧执行App、企查查等辅助软件,快速找寻到被执行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与之取得了联系,做好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勤联系。执行法官与开户银行取得联系,弄清楚首冻和第一顺序轮候冻结案件的基本情况,并与具体的承办法官进行对接。经沟通得知,第一顺序轮候冻结系外地法院保全案件的冻结,冻结金额为91万元,该地法院在足额扣划50余万元后未及时解冻,致使本案无法顺利扣划案款。找到问题症结后,两地法院迅速展开联动,在外地法院解除账户的第一时间,执行法官便提起线上扣划流程,最终本案执行款得以足额扣划,案件也顺利执结。(张贤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