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以法治手段捍卫公共利益,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注入检察力量。
聚焦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
宣城市检察院与宁国市检察院联合开展公益诉讼水质快速检测专项活动,对周边乡镇自来水厂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部分乡镇水厂存在日常管理薄弱、操作不规范及饮用水检测超标的问题,严重威胁饮用水安全。
为切实落实“检护民生”专项工作要求,针对宁国市部分农村水厂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规范履职,全力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
聚焦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该院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围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调查核实。检察干警走访辖区19个乡镇、街道,实地勘查并询问农资店,针对部分区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不到位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聚焦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该院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和“十年禁渔”部署,依托青龙湾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成功诉请被告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0.73万元。该笔资金全部用于青龙湾流域增殖放流,共计投放鱼苗74万尾。
此外,该院与宁国市河长办共同签署《关于加强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从构建沟通联系机制、强化联动打击、推进生态修复、加强宣传教育四个方面,明确协同工作方向,全面排查涉河涉水生态隐患,对损害水生态环境和非法利用水资源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有力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