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生态修复的司法实践,日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在休宁县国有林场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并举行揭牌仪式。
该基地位于休宁县国有林场石田分场,林地面积300余亩,未来将作为公益诉讼案件中赔偿义务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场所,以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实现异地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环境的总量平衡。同时,该基地也作为多功能法治宣传平台,对外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教育等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意识。
近年来,休宁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努力探索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机衔接,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三位一体综合监督模式,创新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认购等多元化修复方式,确保生态修复责任实质兑现。下一步,该院将围绕“山水齐云”公益诉讼品牌,持续做好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的后半篇文章,让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法治实践更加可触可感。(刘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