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与民族的希望,但正处在成长期的他们,心智尚未成熟,易受外界影响。近三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大量未成年人违法后处于无人、无力监管,矫治落空状态。2025年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要“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
预防惩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不少地方进行了有益探索。比如,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推动成立“南检护苗”宣讲团,尝试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引导机制。这些探索实践对于推动创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机制、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积极意义。但综观而言,还应从多方面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一是在学校层面,要创新工作机制,构建预防体系。中小学校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机构,需要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任务,防止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首先,先构建“三位一体”法治教育体系,夯实规则意识根基。将法治教育深度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建立“课程渗透+实践体验+场景模拟”的全链条教育模式。其次,应健全校园安全防护机制,织密风险防控网络。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建立“预防-发现-处置-修复”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制定教职工行为“负面清单”,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变相体罚及超越师生界限的接触。再次,应创新心理健康干预模式,构筑成长支持系统。通过建立心理健康管理体系,运用专业量表开展全员心理测评,对存在焦虑、抑郁倾向的学生建立“一生一策”档案,由专职心理教师、精神科医生、社工组成干预小组,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最后,应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构建“技能培养+人格塑造”的职业教育新生态,实施“产教融合2.0”计划,鼓励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共建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等现代产业学院,推行“入学即入职、毕业即就业”的订单式培养。重点加强困境学生帮扶,设立职教助学基金,对低保家庭学生实行学费全免、补贴生活费政策,配套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创业孵化支持。
二是在家庭层面,要强化教育指导,加强照护帮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其所处的家庭环境、所接受的家庭教育密切相关,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极为重要和有效的途径。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家庭教育进行优化。首先要强化家长监护责任,破解家庭监管困境。应建立家庭教育责任清单制度,明确父母在情感陪伴、行为引导、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定义务,通过社区普法讲座、公益广告宣传等形式强化责任认知。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社保证明、居住年限等限制性条款,推动公办学校学位资源向流动人口倾斜。其次,应构建家庭教育支持网络,破解教育能力短板。在区县层面,要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发涵盖亲子沟通、网络素养、性教育等主题的标准化课程库。在街道层面,要开设“家长成长学院”,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沉浸式教学纠正打骂管教、过度溺爱等误区。在社区层面,可组建由教师、心理咨询师、法律顾问构成的“家庭教育智囊团”,提供“一对一”定制化服务。最后,应激活社会协同机制,构建长效支持生态。家庭教育不应是家庭的“孤军奋战”,需凝聚多方力量形成保护合力。整合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资源,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推行“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学校每学期出具《家庭教育建议书》,社区开设“四点半课堂”解决课后监管难题,司法机关对失职家长发出《监护督促令》。
三是在社会层面,要加强综合治理,建立保护制度。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在防范,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既需要法律规制,也需要社会共治。首先,应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各部门应深化联动协作,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依托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酒店、酒吧、剧本杀室等高风险场所的常态化巡查,严厉打击网络招嫖、淫秽直播、低俗视频传播等违法行为。其次,应建立分级干预机制。针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施分层矫治,对旷课、逃学等轻微行为,联动家庭、学校开展心理疏导与行为规范;对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未达刑责的行为,采取心理辅导、社会服务等强制矫治措施;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通过专门学校实施闭环管理,开展系统化教育矫正。再次,应优化司法保护机制。检察机关需贯彻“教育为主”原则,细化案件办理流程,增设心理评估与教育谈话环节,对轻微犯罪优先适用非监禁刑或附条件不起诉。深化“司法矫正+社会帮扶”模式,联动社工组织、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通过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路径促进未成年人社会融入。最后,应健全社区支持体系。落实社区矫正分级分类管理,配备专业心理辅导员和社工,联合未管所建立回访帮教平台,通过定期走访、台账记录动态掌握未成年人思想及生活状况。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强化政策保障,构建家庭、学校、司法、社区协同发力的未成年人保护生态。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任何一方都不是“局外人”。各方要积极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支持工作体系,切实为未成年人成长成才“扫清”不良诱因和风险。只有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不放过任何一个保护孩子的机会,更不要放弃任何一个问题少年,才能让我们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作者单位: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