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赵武 胡勇)4月24日,记者从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通过内部优化、外部衔接、案件办理“三个维度”,扎实推进反向衔接工作,实现行刑反向衔接从“接得住”到“接得好”的转变,为行政检察工作培育新“增长点”,提升社会治理效能。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该院共办理反向衔接案件24件,其中4件已终结,提出检察意见20件。
八公山区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制定了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行政检察部门牵头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在案件线索移送、受理、审查、反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探索建立不起诉案件法律责任告知制度,在对被不起诉人宣告决定时,由刑事检察部门同步告知其可能会面临的行政处罚后果,推动检察机关内部形成“线索双向移送、结果双向反馈”的工作模式,实现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闭环管理。同时,总结前期办案实践经验,与公安、交警部门会签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就案件移送与处理、信息共享与通报、检察意见采纳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在处罚必要性、处罚尺度等问题上达成共识,确保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协同共治。
在案件办理方面,该院以机制为引领,深化流程提炼。依据《人民检察院反向衔接工作指引》,总结出反向衔接案件办理“六审查”方法,对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违法性质、过罚相当、诉讼时效、前科劣迹、矛盾化解等进行全面审查,并加强检察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杜绝“纸面处罚”。以石某某盗窃案为例,被告人虽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但因其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该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最终石某某被行政拘留。
该院将持续深化行刑衔接机制建设,不断优化案件办理流程,以更有力的检察履职,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深度融合,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