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磊)4月21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法庭创新利用短视频平台,成功化解一起案件的送达难题,展现了司法实践中的智慧与担当。
据悉,原告胡某与被告朱某因经济纠纷诉至法院。立案后,法院送达组多次尝试联系朱某未果,送达工作陷入僵局。经向原告了解,干警得知朱某偶尔发布短视频,随即核实账号并私信留言告知案件情况。起初朱某未予回应,经干警持续沟通劝导,朱某最终承认纠纷事实,同意以电子方式接收应诉材料,送达工作顺利完成。
法官提醒:
有效送达是确保当事人知悉诉讼进程、及时参与诉讼程序、保障诉讼权利的基础。被告积极应诉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尽的义务。躲避、规避送达不仅妨碍诉讼程序正常开展,亦影响诉讼权利的行使,使自己丧失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失去和解调解的机会。对不配合法院工作的当事人,法院在进行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有效送达后,即可缺席审理。在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下,最终仍然要依法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甚至可能面临法院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