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函
版次:2 2025年04月24日
安徽云尚优选网络运营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仇小红与被申请人安徽云尚优选网络运营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合仲字第0717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提出反请求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7日、10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在公告期满后的第20日上午9时在本委二十楼仲裁庭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组庭、开庭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