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4 2025年04月22日
陈靖源,2025年4月11日张文莉已将92400元提存于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用于履行(2024)晋0107民初9761号民事判决书义务,请受领人陈靖源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到城南公证处领取上述钱款,联系电话:0351-7045600。
通知人:张文莉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