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敏 记者 梅觉明)急需资金周转却因征信问题贷款无门时,你会选择铤而走险吗?一男子就因轻信“黑户也能办贷款”的谎言,最终沦为诈骗“帮凶”。4月16日,记者获悉,郎溪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陈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陈某因个人银行征信存在不良记录,正规贷款渠道纷纷对他紧闭大门。四处碰壁之时,朋友牵线搭桥,让他结识了李某,李某信誓旦旦地宣称,哪怕是征信“黑户”,自己也有办法搞定贷款。
按照李某指示,陈某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拱手交出。2024年1月,陈某的银行卡有了动静,一笔20万元的款项入账。收到转账通知后,陈某虽怀疑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仍心存侥幸,于是按照李某要求,迅速将这笔钱从银行取出,亲手交到李某手中,满心期待着贷款手续后续能顺利办完。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完成“任务”后,李某突然变脸,不仅让他删除两人所有聊天记录,彻底切断联系“证据链”,随后更是直接将他拉黑,说好的贷款办理如同泡影般消散。
此时,陈某后悔莫及,警方的调查更是让他惊出一身冷汗,原来,那笔转入他银行卡的20 万元,竟是某诈骗案件的赃款。陈某为了那一句“黑户也能办贷款”的空口许诺,在这起非法资金转移链条中,充当了“帮凶”角色。
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规定。陈某在案发后,认识到自身错误严重性,认罪态度良好,积极主动向警方退赔了部分款项,尽力弥补过错造成的损失。
法官提醒:
面对资金难题,一定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合法贷款流程解决,莫轻信街头巷尾、网络平台那些所谓“内部渠道”“黑户包过” 的虚假贷款承诺,这些往往是诈骗分子精心布设的陷阱。同时,要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信息物品,绝不轻易转借他人用于不明用途,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自己极易卷入违法犯罪漩涡。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哪怕是在不知情状态下协助转移了非法资金,只要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