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斌)“我朋友结婚,我先赊一些烟酒用来办喜事,等喜事办完后,我再一起结清所有款项。”不要认为生意买卖真的来了,其实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骗局。3月28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钱某犯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2万元。同案犯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2年6月29日下午3时,被告人钱某、张某共谋诈骗他人超市货物,钱某先电话联系颍上县谢桥镇某超市老板刘某,谎称朋友办喜事,需购买口子窖、香烟、毛巾、果粒橙等。当晚7时许,张某驾车来到刘某超市,刘某按照事先预订的货物,将货物搬运至轿车内,为让刘某同意张某在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拉走,钱某谎称其会支付货款,后钱某以回家拿钱为由逃匿,诈骗财物金额共计24000元。案发后,被告人钱某母亲代钱某赔偿刘某14000元,被告人张某赔偿刘某10000元,张某取得了刘某的谅解。同时,在2022年7月18日,钱某还谎称帮助李某收购香烟,骗取购烟款20850元,后将该款套现后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被告人钱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850元,此外,钱某还犯有盗窃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其又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应两罪并罚。被告人张某为钱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属共同犯罪。综合全案情况和犯罪情节,颍上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新人举办婚礼,喜宴上置办烟酒是必不可少的,但有人却打着这个主意“发家致富”,但终究难逃法网。在此提醒广大商铺经营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诈骗的意识。商品交易最好是货到付款当面结清,尤其是大额交易中存在赊欠、迟延交付货款的,更要注意及时核实买家的身份信息、购买能力和商品用途,切勿上当受骗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