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7时,定远县人民法院聚焦涉民生案件,开展“徽动执行之春日亮剑护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30余名执行干警分成四组,按既定部署奔赴各执行现场,掀起春日执行新高潮。行动当日,该院共执结案件8件,达成执行和解6件,拘传被执行人5人次,拘留1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6.31万元。
当日7时30分,该法院执行干警在该县范岗乡拒付欠款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将其堵个正着。该案件在前期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电话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但王某不为所动,以种种借口拖延履行。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将王某强制拘传回法院。在法院调解室,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诫和劝说,王某仍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执行干警当即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11时50分,执行干警在该县某社区将正在吃午饭的被执行人黄某强制拘传回法院。黄某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他在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后选择了拒付赔偿款。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能发现其踪迹,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此次执行行动中,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确定黄某具体位置并将其拘传回法院。经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将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黄某与申请人协商分期履行,并在执行干警协调下,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和解协议。
13时许,执行干警将拒付赡养费的被执行人刘某传唤到法院。考虑到赡养费的特殊性,为彻底打开父子间的心结,执行干警采取说服教育,促使六旬儿子履行义务,以维系当事人之间的亲情,但刘某以父亲偏心为由拒不支付,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刘某强制拘留。当晚8点多,在拘留所里的刘某终于意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性,联系执行干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随即,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提前解除拘留。
定远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传递司法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