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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咨询专家妥善化解欠薪纠纷

日期: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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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6版:法治融       上一篇    下一篇

法学咨询专家妥善化解欠薪纠纷

版次:6  2025年03月28日

本报讯(通讯员 孙晓青 黄纪颖)3月18日,严某某等3名农民工走进滁州市南谯区法学会服务站点,向法学咨询专家董广松当面表示感谢。

“春节前,法学咨询专家帮助我们追回了拖欠两年之久的工钱,让我们过了一个安心年,今年外出务工之前,我们特地来向他表示感谢。”

2022年5月,陈某雇用严某某等3人负责某工程的水电和木工,当年10月工程完工。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陈某以发包方李某未付工程款为由,仅向严某某等支付了少许工钱,仍有6万元一直未结清。2025年1月,严某某等3人多次催要无果后报警,双方被引导至南谯区法学会服务站点进行调解。

南谯区法学会建立的“前台受理、法学会派单、专家接单、依法化解”的工作机制发挥了作用。站点受理案件后,立即向区法学会报告,区法学会根据案件性质,选派了在清欠工资方面经验丰富的法学咨询专家董广松负责该案。

董广松与双方分别进行了沟通,查看了劳动合同、施工记录、结算文件等,在全面分析研判案情后,认为该案实际牵涉三方的两笔欠款,一笔是李某对陈某的欠款,另一笔是陈某对严某某等3名农民工的欠款,应当先确定拖欠工资的清偿责任主体。

董广松认为,该案中,拖欠工资的具体环节虽然发生在陈某和严某某等3人之间,但根源是李某未按约定向陈某支付工程款,根据民法典,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有权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所以李某也应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因此,想要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应当将三方全部纳入调解范围内。

董广松先对严某某等3名农民工进行了安抚和劝解,考虑到临近春节,为了让农民工们尽快拿回工钱,董广松约李某、陈某、严某某等三方当事人到工程项目所在地进行勘查核实,现场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董广松耐心向李某和陈某讲解了法律法规,并开展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使二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但在法律层面上构成违约,在道德层面上也有欠缺,于理于情都应当付清农民工劳务费。

董广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让李某和陈某认识到了错误,经过沟通和协商,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陈某承诺先把拖欠6万元结清,并向严某某等人表达了歉意。李某承诺尽快筹集资金,将拖欠陈某的工程款付清。至此,三方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南谯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法学会副会长孔维康表示,该案虽然涉及人员和金额不多,但却是南谯区法学咨询专家和法学会服务站点有效发挥作用的典型实例。

据了解,2024年以来,南谯区法学会在全区开展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形成了区级站点为龙头、镇级站点为枢纽的法学会基层服务体系。在站点实体化运行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了“前台受理、法学会派单、专家接单、依法化解”的工作机制和“访、调、解、诉、裁”的调处模式,全面参与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之中。

接下来,南谯区法学会将继续建好、用好辖区内基层服务站点,发挥好法学咨询专家作用,运用法治方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谯、法治南谯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