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宇晨)3月24日上午,在散发泥土芬芳的田间地头,一场历时4个月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随着手机到账提示音的响起,画上了圆满句号。
“法官,他躲在草莓大棚里不肯露面,我实在没办法了!”当日,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响起急促的电话铃,申请人李女士在电话中焦急又无奈。执行干警迅速赶至纠纷现场。踏过泥泞田埂,发现了正蹲在田里劳作的被执行人。
在与双方当事人的深入交谈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该案源于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一直未按调解书的要求履行赔偿义务。
“逃避不仅影响征信,还可能承担拒执罪责。”调解中,执行干警一面向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一面讲明情理,安抚申请人情绪。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向申请人支付10000元,剩余赔偿款则以每月3000元的额度分期支付,直至履行完毕。
“真没想到在田间地头就把难题解决了!”李女士收到赔偿款到账的短信时,激动地握住执行干警的手。
本案的圆满化解,是颍泉法院秉持“刚柔并济”“善意执法”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干警既坚持法律底线,又考虑农户生产实际,在田间地头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