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文)3月14日,阜南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回应胜诉当事人的期盼,保障民生权益。其中,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在曲折中迎来了暖心结局,既展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与决心,也体现了法理与情理交融的温度。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孙某因生意往来逐渐熟络。2023年,孙某从王某处购入价值12740元的门窗,但迟迟未支付货款,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将孙某诉至阜南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但此后,孙某却一直未按协议还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曾多次联系孙某,要求其履行义务,但孙某不仅狡辩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还多次拒接电话玩起了失踪。经网络查控,孙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王某,我是阜南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近期我院要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请您配合查找孙某下落。”申请执行人王某积极配合,并在行动开始前夕从临泉县赶至孙某所在地阜南县柳沟镇附近连夜蹲守。
“法官,你们快来,孙某现在还在家里。”当日6时许,阜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继田带队,率领执行干警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执行干警表明身份后进入屋内,却发现被执行人已不见踪影。就在大家稍感失落时,孙某家中走出二人,询问执行干警出警目的。在得知此二人为孙某的叔叔和父亲后,陈继田院长主动上前交谈,耐心说明孙某案件详情、法院执行流程以及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悉心劝解。
了解事情的原委后,二人对孙某的行为感到羞愧与愤怒,表示完全不知道孙某在外欠债失信。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孙某欠了一万多元货款,两年了一直不还钱,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根据法律规定,孙某若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逃避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影响家庭正常生活。”
“俺侄欠的钱俺替他还!”在陈院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下,被执行人的叔叔主动替侄子扛起这份责任。他说:“欠人的钱没有不还的道理,做人要讲诚信,不能让别人白白吃亏。”随后,被执行人的叔叔当场将欠款转账给申请执行人,该案成功执结。
这场货款纠纷虽未找到被执行人,却因叔叔主动担责圆满解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体现了亲情的力量与人性的光辉,也让广大群众看到了法院维护司法权威的坚定决心以及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和支持。
陈继田院长表示,回首执行历程,桩桩件件皆是挑战,而这样有曲折、有温度的故事则成为了一场场集中执行行动成果的生动注脚,它们共同绘就了执行攻坚的动人篇章,让公平正义在曲折中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