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版次:3 2025年03月28日
我局在办理两起案件中,依法扣押有关车辆(详见附件),现有部分车辆未发还。为保障当事人权益,请以下涉案车辆车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办理车辆领回事宜(办理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公告期满后,未到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的,我单位将依法对以下车辆进行处置。
单位及地址: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学院路8号)
联 系 人:刘警官19909668892;徐警官19909669265
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
2025年3月28日
附件:涉案车辆信息
1、车牌号:皖HJ1879,车辆品牌:江淮
2、车牌号:皖HN7457,车辆品牌:奥迪
3、车牌号:皖HJY003,车辆品牌:蒙迪欧
4、车牌号:皖RF7899,车辆品牌:雪佛兰
5、车牌号:皖HJJ802,车辆品牌:长安
6、车牌号:皖HV2735,车辆品牌:奥迪
7、车牌号:粤D13Z14,车辆品牌:德宝野玛
8、车牌号:皖HJ7466,车辆品牌:宝马
9、车牌号:皖HS9520,车辆品牌:起亚
10、车牌号:皖HJM100,车辆品牌:纳智捷
11、车牌号:皖H6C826,车辆品牌:江铃
12、车牌号:皖H2H801,车辆品牌:比速
13、车牌号:皖HX6X78,车辆品牌:奥迪
14、车牌号:皖AC8T87,车辆品牌: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