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杜玉成 记者 李小平)3月10日,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成功查处了一起货车司机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而私自加装强光LED射灯的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该队民警在和县北收费站执行例行检查时,一辆货车因其异常外观引起了民警的警觉。经过仔细观察,民警发现这辆货车的号牌上下方均非法安装了灯具,这些灯具发出的强光可能对电子监控设备造成干扰。
面对民警的询问,货车司机起初辩解称自己安装LED射灯是因为车辆的远光灯损坏,夜间行驶时视线不佳。然而,民警随即对该货车的车灯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其远光灯照明效果良好,完全能够满足夜间出行的需求。在民警的进一步质问下,司机最终承认了自己加装LED强光射灯的真正目的——利用LED灯的强光来躲避电子监控的抓拍,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打掩护。
针对这一违法行为,民警立即责令司机拆除加装的LED射灯,并收缴了非法安装的灯具。
交警提醒
车辆出厂时均已按规定安装了车灯,这些车灯足以满足日常行驶需求。切勿因为个人喜好或试图逃避电子监控设备等原因,对车辆进行私自改装或加装灯具。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广大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