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宁国市金桥实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依法转让给宁国市金桥实业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债权转让事项,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宁国市金桥实业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债权明细如下:
1.债务人名称:安徽晨辉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559202367K
债权本金:人民币10182970.86元、律师费9000元、诉讼费39870元、诉讼费17942.5元。
资金占用费:根据宁国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皖1881民初3115号、2072号,以代偿款为基数,资金占用费按年利率12%计算至付清时止
2.连带责任人(担保人):郭辉,男,1971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解岱组01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42524197110236613
公告声明:本公告视为债权转让通知,自登报之日起对债务人、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
受让方名称:宁国市金桥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7305631993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