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静)今年以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检党组“一取消三不再”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三个管理”,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关键突破口,积极探索“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新路径,一季度办理相关案件34件,占受理案件总数11.85%,实现办案理念从“办结”到“办好”的转变。
拓宽线索“覆盖面”,打破履职壁垒。蚌山区检察院制定《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情况自评表(试行)》,梳理刑事、民事、行政等7大领域共17条监督线索发现要点,为各业务部门履职提供清晰指引。办案时,检察人员需填写自评表,针对重点案件开展“一案四查”,打破部门间的孤立状态,构建起协同紧密的一体化办案格局,让线索发现更全面、更及时。
完善评查机制,精准提升质效。一方面,聚焦重点案件与问题,加大评查力度。针对多发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集中课堂培训,防患未然;对于个性问题,则精准反馈承办人,要求限期整改。另一方面,强化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联动,评查情况同步抄送,依法依规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奖惩挂钩,激发履职活力。将评查结果与司法责任制深度绑定,通过评查工作组会议,将问题精准通报到个人、具体案件,要求切实整改。政工部门全程参与,把评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员额进退、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激励检察官主动提升业务能力,从根源上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
蚌山区检察院以评查为有力抓手,在拓宽线索、完善机制、奖惩分明中,不断推进“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努力为司法公正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