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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日期: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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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2025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版次:1  2025年03月0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李鸿忠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一、修改代表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作出决策部署。2021年10月,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等任务要求。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必须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对人大代表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各国家机关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

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现行代表法是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和公布施行的,2009年、2010年、2015年分别作了部分修改。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对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必要与时俱进修改完善代表法,保障和促进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充分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

(一)修改代表法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人大代表作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修改代表法,明确各级人大代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坚定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于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修改代表法是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保障

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直接关系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人大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主要形式是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与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计划预算的审查批准和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依法参加选举、表决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提出议案和建议,等等。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调研视察,参与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了解群众诉求,通过人大渠道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建议。人大代表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大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加强代表对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改进代表调研视察工作,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力保障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修改代表法,健全各级国家机关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制度机制,对于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三)修改代表法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客观要求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建设“四个机关”要求,其中包括成为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目前,我国277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中,近95%是县乡人大代表,很多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代表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近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修改代表法,明确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原则和要求,完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的工作机制,对于保证人大代表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