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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夜酒”后开车 危险驾驶获刑

日期: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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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2版:政法一线       上一篇    下一篇

“隔夜酒”后开车 危险驾驶获刑

版次:2  2025年03月06日

本报讯(通讯员 刘聪佳)“昨天晚上喝了二两”,你以为醒了?但交警说:“对不起,您喝酒了。”日前,宁国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隔夜酒”案件,被告人孙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获刑。

2024年11月16日晚上,被告人孙某与同学在一起聚餐,席间孙某喝了两杯白酒,直至半夜11点多才回家。第二天早上7点多,孙某开车上班,行驶途中将一名行人撞倒。交警赶到现场后,对孙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因孙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将孙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被告人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3.01mg/100ml。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孙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坦白、造成事故并负全部责任、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提醒广大驾驶人,人醒不等于酒醒,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主要是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准,而非饮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从科学数据来看,酒精在人体中的消解时间一般为10-12小时,但每个人对酒精的代谢能力各有不同,所以次日有驾车需求的,建议晚上不要饮酒,即使饮酒也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方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