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理念,采取“三项举措”强化机关安全保卫管理,旨在维护机关正常办案、办公秩序,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创造和谐平安的办公办案环境。
落实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充分利用每月主题党日强化安全教育,及时学习传达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单位关于安全警示教育相关文件,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增强保安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提醒,对外来人员、车辆严格实行登记和安全检测,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加强设施建设,强化技术防范。不断强化技术防范措施,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机关安全管理水平。在单位门口设立安检通道,在机关大楼四周、楼层、重要部门、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大楼入口、机要机房室设置门禁系统,输入指纹和密码后方可进入,在检务大厅及信访接待场所配备安检设备和防爆毯等,加大安检力度,严密管理进出机关的人员,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办案工作区。
定期排查隐患,做到防微杜渐。对全院水电、警用车辆、消防安全、电梯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详细检查安全管理台账、设备使用情况和警示标识的完好程度,确保机关办公安全。此外,该院围绕办案安全、机要保密、值班值守等方面开展了全域式、地毯式排查,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于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