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文进)日前,铜陵市义安区法院通过创新“诉讼追缴+多元调解”机制,成功审结一起破产清算案件,促使股东与债权人达成调解协议,使原本“无产可破”的案件实现部分债权清偿。该案是义安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展现了司法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中的智慧与担当。
某机电公司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义安区法院裁定受理后依法指定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经管理人初步核查,其名下无任何可供分配财产,案件一度陷入“无产可破”僵局。义安区法院并未简单“一裁了之”,而是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要求管理人深挖财产线索、严格审查股东出资义务。经调查发现,该公司两名股东中有一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认缴出资款未实际到位。法院随即指导管理人依法向股东提起追缴出资诉讼,为债权人权益兑现打开突破口。
诉讼过程中,义安区法院坚持“保护债权”与“挽救企业”并重,一方面通过庭审明确股东出资义务的法定性,以裁判刚性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主动搭建调解平台,组织管理人向股东释明法律后果及社会责任,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最终,经全体债权人同意,该股东与管理人达成和解协议。法院据此出具调解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确保清偿程序高效推进。
近年来,义安区法院聚焦“僵尸企业”出清难题,构建“立审执破”衔接机制,创新“预重整”“执转破”等举措,对恶意逃废债行为“零容忍”,对诚信经营主体“强保护”。下一步,义安区法院将继续发挥破产审判“救治”与“出清”功能,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