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实施“四抓”举措,以高质量队伍建设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先后荣获“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安徽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集体”等荣誉。
抓政治建设,筑牢忠诚底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推进潜心自学、集体研学、领导领学、党员互学、典型带学、机关评学“六学联抓”,创设“状元先锋·四色休检”党建工作品牌,推动党建业务双融双促。
抓素能提升,引领守正创新。持续落实《县检察院新进人员结对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压实教育培养青年干警“传帮带”责任。常态化推进岗位练兵,抓实理论研究、案例研讨、同堂培训、听庭评议,激励年轻干警在实战实练中长才干。
抓从严治检,持续正风肃纪。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在突出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抓阳光检务,彰显检察温度。持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参与司法办案、公开听证等活动42人次,不断增强检察公信力。(叶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