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红 王娜)2024年以来,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根据执法实际情况制定分局《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接处警相关摄录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大力推行基层执法办案“日评议”工作,有效促进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责无旁贷。”镜湖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锐说。镜湖分局7个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每日利用晨会、例会、集中会商等形式,对本单位前一日受理的警情、案件和相关工作开展全量评估、梳理,责任到人,形成工作闭环。针对执法环节中易出现问题,特别是涉及接处警、执法告知、证据收集、现场勘查以及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进行制度的细化和补充,规范、指导民警规范执法,促进执法制度精细化,有效规范了接处警及受立案工作,减少了群众的举报投诉,实现执行效果大优化。
“基层所队每天面对大量的警情,‘日评议’能促使办案民警每天回顾执法过程,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从而减少因执法不当引发的纠纷,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和服务质量。”镜湖分局法制员黄俊杰说。自从开展“日评议”工作以来,镜湖分局各所队收到的投诉明显减少,而满意和表扬有所增多。
“‘日评议’工作模式有效促进执法规范成为基层民警的工作习惯。”镜湖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常伟说。分局持续迭代优化“日评议”系统,创新拓展评议模式,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
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场所、卷宗……从“一粒子”到“一盘棋”,镜湖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民警围绕六大执法要素,逐一对全分局各所队的执法办案活动、整体执法质量、案件管理质效开展集约化、精细化、全流程、回溯式、闭环式管理。积极推进“程序化”执法办案,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好案件受理、呈批、立案、侦(调)查、强制措施、结案等各个环节质量关,逐级流转审批,落实责任,预防和减少案件办理瑕疵,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坚持周评与月评相结合、年度考评与日常考评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经常化、效能化考评机制。
据了解,自2024年“日评议”工作开展以来,镜湖分局每月都进行考评,共考评案件526件,发现问题1255处,整改1160处,整改率为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