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芳英 记者 常振龙)1月21日上午,顺利解除社区矫正的朱某某和其妈妈,将一面写有“春风化雨暖人心 真情矫治塑新生”的锦旗,送至蒙城县司法局王集司法所,感谢工作人员4年来对他的关心和帮助。
朱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入矫初期,朱某某不愿和人说话、不愿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抵触情绪很大。针对朱某某的表现,司法所工作人员上门走访了解到,朱某某无固定工作,家中父母年岁已大,两个儿子在读书,生活压力本来就很大,加之肇事赔偿,更是给本已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司法所工作人员从解决实际困难入手,帮他介绍了工作,使家庭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其间,朱某某又患上突发性癫痫病,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民政部门和村委会,为其办理了低保,解决了看病就医难的问题,同时还联系学校为朱某某的孩子办理了贫困生补助。一次次的帮扶,使朱某某重拾信心,他不再拒绝和别人交流,公益劳动也总是抢在前面。看到儿子的变化,朱某某的妈妈高兴地对工作人员说:“我儿子现在不再天天唉声叹气了,心情也好了,干活也有劲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近年来,王集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依法矫正、因人施教、真情帮扶,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与人性化关怀,让社区矫正人员既感受到矫正的“力度”,也体会到帮扶的“温度”,从内心真正悔悟、自觉改造、安心矫正,最终得以顺利融入生活、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