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次:4 2025年02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现对2024年12月份已达到强制报废期或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的皖HA4215大型汽车等3957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予以公告注销;对临界报废或逾期检验临界报废的皖HB3146大型汽车等4462辆机动车予以公告,请车主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或检验手续;对崔玉林等6名驾驶人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期的准驾车型。对刘桂红等152名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驾驶证予以公告停止使用。对潘俊等3名吸毒驾驶人驾驶证予以公告注销。详情可登录微信公众号安庆公安交警在线查询。
为准确将车驾管信息送达广大群众,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可以登录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http://ah.122.gov.cn),更新联系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