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斌)被“境外低价游、免费游”等广告吸引,同意出国旅游,以为是天上掉馅饼,殊不知已掉入了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被害人。
2018年底,被告人朱某虚构自己经营旅行社的事实,多次向宁某等人推销低价出国游。宁某同意出游后,朱某再次虚构“一折出国游”“缴纳出国保证金”等事实,骗取宁某支付旅行费及保证金202000元,其中12376元用于支付宁某与其男友迟某的出国旅行费。2019年2月18日,宁某、迟某通过某旅行社前往日本旅游。经查,该旅行社并未推出“一折出国游”活动,亦未要求宁某缴纳出国保证金。宁某回国后,多次向朱某索要多缴纳的旅行费及保证金,朱某借故不还并将宁某电话及微信拉黑后失联。案发后,被告人朱某亲属代为退还了被害人宁某涉案资金189624元,朱某取得宁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宽处理。
法官提醒: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境外旅游已经成为许多人度假的重要方式。然而,境外旅游骗局防不胜防,令众多无辜游客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身心创伤。游客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辨别真伪,勇敢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应携手合作,强化监管,严惩违法行为,共同打造一个安全、诚信的境外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