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斌)当亲属朋友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你是不是很着急想办法减轻处罚,如果有人声称能够帮助你,可千万要小心了……日前,颍上县人民法院连续审结了两起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钱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钱某退赔被害人人民币66.56万元;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违法所得3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陈某。
2019年初,被害人王某的丈夫朱某因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被认定为恶势力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判决生效后,朱某被送往白湖监狱服刑。2019年11月份,被告人钱某虚构其有“关系”可以使朱某提前出狱等事实,多次以请客送礼、疏通关系、“关系人”借款等理由,累计骗取王某 88.96万元。案发前,钱某在王某的索要下,退还王某17.4万元。
2021年9月底,被告人赵某在被害人陈某向其打听是否有关系能够帮助其子当兵提干时,声称有关系能够办成此事。2021年10月份,赵某要求陈某向其支付人民币30万元,并承诺在当年12月31日前办成提干事宜。赵某在收到钱款后,即将部分钱款用于购买电子加密资产。陈某询问办理进展,赵某虚构事实,多次使用伪造的聊天记录以获取陈某的信任,案发至今一直未将骗取的财物退还被害人。
法官提醒:如果一个被告人有足够的法律从轻情节与事实,法官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法官量刑是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而不是考虑被告人有没有关系、有没有人,触犯法律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任何试图通过特殊关系、打点人情来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的行为都是不可行的。切勿相信那些声称可以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朋友”“亲戚”,否则,想“捞”的人没“捞”出来,捞人的人还会把自己搭进去。法官告诫:遇到法律纠纷,一定要通过正当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切莫触碰法网,陷入“捞人”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