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 藏在人群当“看客”也构成逃逸
版次:4 2025年01月16日
编辑同志:我通过网络为爱车电子投保商业保险时,保险公司就免责事项的字体进行了加粗、加黑,其中包括如果我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近日,我驾车致使肖某重伤,我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也没有报警,而是弃车藏在围观人群中。请问:没有离开现场的我是否构成逃逸?读者:雷妍妍
雷妍妍读者:你的行为构成逃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本案中,可以认定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你自然必须受到“逃逸免赔”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