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次:4 2025年01月09日
吴昊轮、侯文英: 本委受理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与吴昊轮、侯文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 合仲字第1863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提出反请求、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10日、7日和15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8日本委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仲裁庭9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组庭、开庭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