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合肥市司法局坚持守正创新,主动担当作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一体深学细悟、整体融会贯通、坚决贯彻落实,不断推动合肥法治工作在全省、全国走在前、作示范,奋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合肥。
一是抓好立法领域改革这个重点工作。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地方法规规章体系,加快科技创新、民生保障、城市建设、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地方立法,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审查制度机制,加强政府立法的立项、起草、协调、审核等全链条审查,加快推进完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以地方立法形式固化改革成果。
二是抓好推进依法行政这个重大任务。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坚持用法治规范行政权力,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创新实施县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评价。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健全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
三是抓好公正执法司法这个价值追求。加强制约监督是实现公正的重要保障。行政执法方面,深化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确保行政败诉率保持10%以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力争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50%以上。刑罚执行方面,落实监狱管理体制改革,稳妥推进义城监狱收归省管。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持续探索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深入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改革,加强监狱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衔接配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抓好夯实法治社会这个基础工程。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调解制度改革,出台扶持合肥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快重点领域律师人才培养与引进,深化公证机构分类改革,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六尺巷工作法”,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五是抓好加强涉外法治这个迫切任务。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支持安徽自贸区合肥片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国际商事法律综合服务中心高效运营。高水平建设运营合肥法务区,突出“创新发展”金字招牌和“高端服务”价值导向,招引一批国内外知名法务机构,推出国际投资法律服务、国际商事仲裁服务、国际涉税服务等服务产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
(作者系合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