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君 刘中悦)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明珠法庭法官近日走进合肥市经开区某小区,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该案原告张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3年12月下旬,张某某在一楼过道行走时,因楼道地砖积雪湿滑,导致其跌倒受伤,后送医治疗,经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后经鉴定,张某某为九级伤残。原告认为,被告作为小区物业管理方,未尽到及时清理小区公共通道积雪或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滑措施的义务,造成其摔伤。双方协商无果后,张某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近31万元。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马晋超将庭审现场开在小区。当天,法官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进行现场勘查,并组织双方调解。由于双方对案件部分事实、赔偿金额等有较大争议。最终,法院综合双方责任大小,依法判决物业公司对张某某各项合理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庭审当天,法院干警还向群众发放了《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等宣传册,现场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