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流 田雯雯)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被执行人涉嫌转移财产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通过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案件线索,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一起“终本积案”以执行完毕方式顺利“出仓”。
武某与张某本是故交,因此张某向武某数次借款共计19万元,武某均是二话不说就转账出借。其后多年,武某多次向其催款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武某将张某诉至法院。2023年3月,在怀远法院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的一致意见,但还款日期已至,张某仍未履行,拖延还款,信任好友的武某为其延期了一年还款后,仍未见到一分钱,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立即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均未发现足额财产可供执行,该案暂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不对啊法官,张某夫妻俩有一套住房啊,咋能没查到呢?”在与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中,执行干警发现了问题所在。执行干警循着线索前往多个部门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曾有一套房屋,但在调解之日后,为躲避执行,张某夫妻二人将其变卖,并将卖房所得的全部款项汇入了其妻子银行账户。
表面拖延履行,实为转移财产。在充分掌握张某转移财产的证据后,怀远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面对可能的刑事责任,张某终于意识到逃避履行的严重后果,心生悔意,主动联系法院和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最终,在怀远法院的主持工作下,张某的儿子前来法院“替父还债”,当场给付了申请执行人20万元执行款。
下一步,怀远法院将持续开展“终本清仓”集中行动,通过与公安机关的紧密合作,构建更加高效、快捷的协作渠道,不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零容忍,有效打击拒执犯罪,让“老赖”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