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男,汉族,1973年5月20日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任亳州市涡阳县高炉镇陆杨村党委副书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人民调解员。该村于2008年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2020年被评为“亳州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村居集体”。其本人先后被评为“亳州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安徽省“警民联调工作先进个人”和“金牌人民调解员”等。
“讲政策、弘法律、调纠纷、疏民困”是“法律明白人”需要开展的工作。多年来,马龙坚持带领本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开展普法宣传、纠纷调解、议事说理工作,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陆杨村的鲜明底色。
马龙坚持以贯彻依法治村为理念、学法知法守法为重点,积极在本村利用广播、群众会、文艺下乡演出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有效地提升和增强了村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2022年4月份,结合上级部门指导意见性文件精神,要村民自愿有序地开展土地流转、小田并大田工作。马龙在认真解读文件会议指导精神的同时,积极深入到村组实施敲门入户、走访宣传,并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和所关心顾虑的问题,在了解掌握具体情况后,及时组织老党员、村民代表召开会议,制订详细方案,使得该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2023年10月1日一大早,马龙接到一村民电话,他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有关单位汇报后,立即前往事发地了解具体情况。在事主孙某家中了解到,孙某在家为孙子操办喜事,邀请亲朋好友议事,晚宴后引发赵某死亡。赵某家人要求孙某赔偿30万元,并扬言将死者赵某拉到事主家中。结合赵某三个未成年小孩都在上学,只靠死者一人务工,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情况,马龙向孙某及其家人分析说理,死者和孙某本是亲戚并为其家办事而引发死亡,按法律相关规定孙某有责任和义务承担死者的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马龙与孙某达成共识后和包村干部赶到死者家中进行劝慰,在认真听取死者家人的诉求后,对赵某的不幸离世表示惋惜,对给家庭以后带来的困难表示同情和理解。他同时声明,双方系亲友关系且不存在有意识伤害,事主孙某系出于人道主义进行相应的资金补偿,其过高的30万元赔偿要求对方不能接受,只能去法院进行诉讼,还要面对一系列的法律程序。通过三天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事主孙某一次性赔偿16.5万元,死者得以安葬,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马龙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慢慢在村民中形成“有问题、有纠纷找马龙,让他来给评评理,咱们老百姓信服他”的习惯。群众的信服、娴熟的知识、真挚热情的服务一次次化解了矛盾冲突。面对凸显的农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宅基地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土地合同纠纷,只要马龙出面,事情都能很快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积怨化解了,村民生活归于了平静,大大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遇到矛盾纠纷,碰到法律难题,不用乱跑腿,找身边的‘法律明白人’就能解决。”村民侯建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