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今年以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通过专项行动和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执行效果和效率。
多措并举促执行
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在上级法院的决策和部署下,2024年4月至6月,该院开展了“徽动执行”之护航发展专项执行行动。2024年1月至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164件,执结案件7871件,执行到位金额7.86亿元。其中专项行动期间新收案件1418件,结案1247件。
一把手阵前指挥,高位推进。专项行动期间,重大部署院长亲自下达,重大执行行动院长亲自坐镇指挥,直接谋篇布局,接待来信来访群众,督导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执行110”全时段运行,强化威慑。该院组建“执行人员+司法警察+驾驶员”的“执行110”团队,实行全年全时段值班制,执行紧急和常规任务,包括拘传和拘留。2024年以来,共接听来电260余次,出警123次,拘传76人,作出拘留决定45人,实际拘留15人,有效威慑失信被执行人。此外,建立专项排查制度,周末和节假日对终本、信访案件等进行深入排查,提高“执行110”运行效率。
线上线下双管齐下,联动共治。专项行动期间,该院通过线上委托办理财产查控事项811件。其中,财产线索查询类601件,查封类150件,冻结扣划类43件,解除强制措施17件。接收办理外省市人民法院委托事项255件。通过失信惩戒系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53人次;通过限制高消费系统发布限制高消费1485人次,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此外,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参与见证执行行动,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通过执破融合,完善“僵尸企业”退出机制。该院重视执行和破产融合工作,对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及时将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引导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退出市场。2024年1月至今,共裁定受理27件执行梳理进入破产程序案件,消化181件执行案件,办理破产案件31件,结案17件,其中破产和解5件。
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点案件的执行工作。该院加大对拖欠企业债务、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劳动仲裁)、涉黑恶财产、小标的额等重点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交叉执行突破难案积案,在审查涉银行信用卡纠纷诉讼、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因他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出具《预查废证明》,使金融机构可凭借该证明进行不良资产核销,进一步化解涉金融债权案件。
强化善意文明,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可持续发展。对执行中提供有效担保,或配合法院处置担保财产,或信誉良好、有主动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企业,依法依规对其采取在失信名单中暂时屏蔽失信信息、给予失信惩戒宽限期等措施,助其修复信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及时公布执行内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法院官网、报刊、新媒体、法院宣传大屏等多种载体,公开拘传、拘留、强制腾空、强制扣押等执行行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积极撰写典型案件,将具有特色、有推广意义的典型案件及时报送和总结。
科技赋能添利器
推动执行工作“跑出加速度”
为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该院在数字法院建设上再突破,打造数字辅助执行系统“智执云”平台。该平台集执行财产智能分析、审后执前督促短信、查封财产动态管理、执行文书智能生成等功能于一体,有效实现立审执全流程要素化流转,助力智能化辅助办案、数字化管理案件、精准化管财管物。
审后执前督促短信。该院基于“智执云”平台开发了“审后执前督促短信”功能,用于集中办理执前督促事务,推动案件当事人从被动到主动履行义务。“智执云”平台上线以来,办理执行案件3882件、发送审后执前督促短信440余条。
智能生成执行文书。通过要素和规则引擎填充数据,智能生成具有共性的执行文书,支持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显著减少法官重复性工作,提高文书撰写效率。目前,“智执云”平台已配置21种执行文书,累计生成文书共计9648份,智能生成文书准确率高达99.61%,撰写执行裁定书时间从1小时压缩至3分钟。
执行财产智能分析。法官通过“智执云”平台发布查询任务,机器自动执行并分析结果,结果用不同颜色标注,如余额足额用红色,财产按机构排列,金额变动用箭头说明。这些功能使财产情况一目了然,显著减少法官查阅时间,提升工作效率。
查封财产动态管理。由于执行案件财产查封、冻结期限不一及承办人员变动等,查封、冻结财产可能超期失效。该院设定“已超期、0至15天、16至30天、31天以上”四个预警标准,并通过平台的查封财产动态管理功能进行提醒。平台自动提醒承办人员及时续查、续冻。截至2024年11月,该院录入平台的8858件案件无一超期。
接下来,镜湖区人民法院将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干警办公质效,把信息化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执法办案的生产力,提高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