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龙)11月27日,一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申请人胡某某来到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向第四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当面递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并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感谢。
2022年12月,2023年3月和4月,胡某某先后三次向蚌埠市某区消防救援大队反映其居住小区电瓶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及消防通道停车问题。因对蚌埠市某区消防救援大队就其反映事项的处理及答复不满意,胡某某诉至法院,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均未支持胡某某的诉讼请求,行政争议未得到有效解决。
在该案办理中,承办检察官经全面审查,认为法院生效判决和行政机关履职行为并无不当,但简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诉争难以解决。为避免出现“案结事不了”的情况,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办案组主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申请人与行政机关争议背后的实质性问题上。办案中加强调查核实,办案组成员到案涉小区现场查看,掌握案涉纷争的基本情况;积极与蚌埠市某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并向参与协查处理的街道、社区相关负责人了解纠纷处理过程;多次与胡某某及其代理人电话和当面沟通,听取其意见,耐心解答其问题。2024年11月26日,第四检察部就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以公开听证促矛盾化解。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调查的事实、裁判认定情况、理由等进行充分说明,引导双方当事人合理对待争议。听证员结合各自专业背景对该案发表评议意见,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提供参考依据。经过释法说理,有效解答了胡某某对行政机关履职和法院判决存在的疑问,胡某某坚持诉求的态度有所缓解。11月27日,承办检察官再次与胡某某联系,向其释法说理,最终胡某某对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表示高度认可,并主动撤回检察监督申请,该案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