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熊嘉庆 记者 王原)11月30日,记者从安庆市司法局获悉,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安庆市发布了《安庆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在2025年3月30日起施行。据悉,该《条例》是我省首部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全国地级市首部无废城市建设专门立法,标志着安庆市迈入“无废城市”建设的新阶段。
《条例》结合安庆市的实际情况,深入剖析了当前固体废物管理中的难点和痛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引导社会参与,推动多元共治。《条例》强调社会共同责任,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参与、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重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塑造全民共建无废城市的良好局面。
厘清各方职责,建立协同机制。《条例》重点厘清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细化明确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在“无废城市”建设中的相关职责,促使有关各方各司其职、各负自责,推动建立多级别、跨部门、跨领域的固体废物协同机制,共同推进安庆市“无废城市”建设。
聚焦安庆特色,解决关键问题。《条例》立足安庆实际情况,深入剖析固体废物现状、问题,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业固体废物方面,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持续推动产业园区循环改造,鼓励企业清洁生产与绿色设计,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方面,凸显化工城市特色,鼓励化工、医药等企业源头减量,积极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生活源固体废物方面,鼓励购买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及可重复使用产品,开展“光盘行动”,提供“小份菜”;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巩固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果。建筑垃圾方面,推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加强源头分类管理,解决建筑垃圾消纳问题。农业固体废物方面,探索融合发展模式,源头减少农业固体废物产生;统筹构建秸秆收储体系,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其他固体废物方面,统筹再生资源产业布局,推动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推动以旧换新,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突出政策支持,保障推动落实。依据《条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力度,强化规划、土地、人才、价格等政策措施,结合财力统筹安排无废城市建设资金,支持循环利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加强科技支撑,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无废城市建设保障体系。
目前,全市城区761个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97.44%;全市99%的邮政快递网点已设置符合标准的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10家商贸企业列入首批“无废商场/超市”建设名单、8家饭店列入首批“无废饭店”建设名单;“无废”理念持续走进“寻常百姓家”。
近年来,安庆市坚持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安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进入新阶段。各级政府及部门将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让“无废城市”建设成为安庆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将安庆打造成为更加绿色、宜居、繁荣的“无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