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丁岚)12月7日晚上10点多,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冒着严寒,成功将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消失的被执行人施某拘传到院,促其履行了赔偿款。
2023年11月,家住定远县永康镇的施某驾驶拖拉机在炉桥镇某路段行驶时,将行人韦某撞伤。此次事故经该县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施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韦某在住院治疗期间,花去医疗费共计4.2万余元。当事双方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今年2月,韦某将施某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施某赔偿韦某各项费用4.2万余元。然而,施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韦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但施某在支付1.2万元赔偿款后却玩起了失踪,不再按约履行协议。定远县法院随即将施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施某信息移送公安临控,但因施某长期在外行踪不定,导致执行干警多次扑空,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在穷尽执行措施后,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结案。
12月7日晚上10点多,该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韦某的线索电话,执行干警们立即出动,冒着严寒赶往施某家中,将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施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对施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施某当场认错,将拖欠的3万元赔偿款转给了韦某。至此,此案顺利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