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访与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协调衔接,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具体行动。近年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围绕中心大局工作,充分践行为民宗旨,于实干中浇筑行政复议坚实基座,在服务中厚植信访法治化强劲引擎,绘就和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画卷。
擦亮“镜湖行政复议”新名片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
自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镜湖区通过多方努力,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初具成效。截至目前,全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05件,全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与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比值(复议诉讼比)为1.75,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
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通过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行政复议申请途径、在行政复议机构设置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开通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平台、安徽法网等网上申请通道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宽复议申请渠道,推动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便捷。坚持“容缺受理”,实现“应收尽收”“存疑先收”,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89件,切实释放了“低门槛”“零收费”的便民为民优势。
提升行政复议办理质效。建立疑难复杂案件综合会诊机制,通过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咨询论证的途径,借力“外脑”,全面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复议听证、现场调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等审查办理机制效用,加强行政复议决定释法析理,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能理解、真信服。今年以来召开咨询委员会咨询论证会5次,组织复议听证1次,研讨疑难、复杂案件共11件。
做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模式,将“应调尽调”的理念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通过“创新受理前调解、加大案中调解、强化事后监管”,积极协调被申请人回应申请人诉求,督促被申请人对违法不当的行为主动自我纠错,从源头解决行政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了人和。今年以来,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38件,调解率达40.41%。
塑造“信访法治化”新格局
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全国信访系统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立足源头治理,推进预防法治化。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镜湖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重点任务工作举措清单》,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今年以来,全区党政领导接访群众251批474人次,会商调度31件次。
聚焦精准分流,推进受理法治化。持续完善信访事项规范办理工作机制,坚持来访(信)必登、登记必准。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落实“清单+闭环”工作机制,全力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严格落实“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工作要求,推动诉访分离制度执行,做到受理法治化。设立法律咨询窗口,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截至目前,信访窗口共接待群众来访登记532件,及时受理率100%。
着力质效提升,推进办理法治化。编纂《镜湖区人社领域信访法治化标准工作手册》《镜湖区信访工作法治化标准实操手册》《镜湖区市场监管领域信访法治化标准工作手册》《镜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程,推进全区信访业务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组织开展2次信访法治化专题培训、3次信访受理办理法治化培训,全区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占比全市排名第一。
坚持依法依规,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规范信访行为,依法处理违法犯罪行为。区委政法委整合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优化依法打击处置非法信访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加强对非正常上访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违规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通过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张贴海报200余份,设置宣传展板80余块,悬挂横幅40余幅。
打造“复议信访衔接”新标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调要“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树立整体政府的理念,既要根据信访、复议、调解等自身功能定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更需要推进不同矛盾化解机制间的相互协调、功能互补,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矛盾解决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有效化解。
建章立制畅通衔接机制。围绕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中衔接细节、难点、痛点,镜湖区司法局与镜湖区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调解工作与行政信访工作衔接机制工作方案》,推动行政复议靠前一步拓展“受理源”,信访处置延展一步提升“法治化”。与信访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及时沟通行政复议与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强化工作协同。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明确联络人员,实现信息共享。今年以来,从信访引流到行政复议的案件数约12件,占行政复议案件总量的10%。
强化培训提升工作质效。就如何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开展专题讲座,推动形成“信访+复议”工作合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精神,大力宣传行政复议相关知识,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在征询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由信访部门引导其提交复议申请,并移送复议机构及时确认导入;对不宜导入复议的案件及时退回信访部门,形成闭环处置机制。
协同联动共促矛盾化解。探索多方联动,形成“工作例会解决常规案件、多部门共商共办解决复杂案件、法律顾问参与研判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工作机制。针对重大信访事项,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邀请事项牵涉部门参加工作会议,多方联动共治,共商解决方案,切实推动信访事项依法依规化解。今年以来,通过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配合渠道,受理导入行政复议渠道的信访事项11件,依法办结8件,调处矛盾2件。(章雨薇)